微信小微商戶怎麼開通(微信商戶收款碼怎麼申請)
近日,一則“支付寶、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將於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訊息引發熱議和刷屏。之所以被人們如此關注,是因為人們的支付習慣已經從傳統的現金或刷卡交易轉變為了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如果真的像訊息中所說的無法再使用微信、支付寶等電子支付工具,那麼對人們的生活也將造成巨大的影響。
其實,這一則訊息是被誤讀了。
今年10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釋出的《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並非對收款碼的商用完全禁止。通知明確強調了收款碼分為個人和經營用收款碼,經營用收款碼不在通知限制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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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個人和經營用收款碼的區別
首先,個人收款碼就是使用微信、支付寶自帶的收款碼進行收款,比如小超市、小餐館、菜場等,特點是單筆交易金額較小且交易流水小。
對這些商家來說,他們使用個人收款碼圖的是簡單快捷,每一筆交易可以實時進入到微信、支付寶錢包,落袋為安。但是也有一定的侷限性,比如商戶需要張貼、擺放多個二維碼;必須消費者主動掃商家的收款碼,由消費者輸入支付金額;提現有手續費,一般為0.1%,且還有限額;收款有額度限制;無法參加官方活動;只能通過微信、支付寶賬單檢視記錄,無法精確對賬;張貼、擺放位置較明顯,容易被不法分子調換,給商家造成損失等;
而經營用收款碼多為聚合支付碼,一個收款碼同時具有微信、支付寶、雲閃付等多種收款功能,還支援花唄、信用卡等支付方式。商家使用經營收款碼還可以自動將收入提現到銀行卡且收款沒有額度限制;可以參加平臺活動;平臺提供一套系統,具備營銷和門店管理等功能。
目前,各家銀行及聚合支付機構(包括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平臺)都提供商家收款碼,但是小微商家使用個人收款碼的原因在於商家收款碼都會收取一定的交易費,費率0.25%—0.6%不等,且無法做到收款實時進入錢包,有一個結算期限(部分當天到賬或第二天到賬)小微商家不夠放心。
02.加強收款碼管理是為防範風險
回顧10月13日央行釋出的《通知》,在“收款條碼管理”章節,《通知》提到,對於為個人或特約商戶等收款人生產的收款條碼,銀行、支付機構、清算機構等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制定收款條碼分類管理制度,有效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使用收款條碼的場景和用途,防範收款條碼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於違法違規活動。
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並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
在《通知》釋出當天,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也就《通知》進行了一些解讀。該負責人表示:個人收款碼廣泛運用,有效滿足了社會公眾的個性化、多樣化支付需求,提高了小微經濟、地攤經濟的資金收付效率。但與此同時,個人收款條碼也存在一些風險隱患。
有專家認為,央行禁止經營使用個人靜態收款碼,可能是為防止偷稅漏稅、反洗錢、防止詐騙等犯罪行為。
03.小微商戶的影響
《通知》的施行時間是2022年3月1日起,關於收款條碼管理的規定將產生哪些影響呢?
目前市場上,使用個人收款碼的多是一些小微商戶或個體經營者,主要受影響的也是這部分商戶。
這部分商戶有著流水小、利潤薄等特徵,如果再從每一筆收入中收取交易費且收到的款項無法實時到賬,則會對他們的經營有非常大的影響。
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還應當遵循最小必要原則採集特約商戶核心入網資訊:收單機構程式碼、特約商戶名稱、特約商戶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特約商戶編碼等等。
然而大部分小微商戶都無法提供上述資訊。
《通知》實施以後,對於小微商戶和個體經營者從個人收款轉為商戶收款,是否會有一些特殊政策也有待觀察。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當時也提到,為了確保個人收款條碼相關要求有效落地、業務平穩過渡,《通知》設定了過渡期,要求支付服務主體全面、充分評估客戶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務解決方案,做好客戶引導和服務工作,確保服務成本不升、質量不降。
話題討論
在大街上,我們經常會看到有賣唱的歌手、擺地攤的大學生、乞討及求助的人,他們也都在使用個人收款碼。這部分特殊人群該如何實施該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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