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虛假宣傳的產品怎麼賠償(網上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怎麼投訴)
前言
想必,現在大多數人都買到過虛假宣傳、假冒偽劣的商品,小則十幾塊錢,多則可能上萬或更多,但大多數人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後由於產品價格不是很昂貴便選擇了不了了之,這樣做是不對的,反而縱容了騙子們繼續行騙的動力。
現在我國網路已經是非常發達了,各類電商平臺也是層出不窮,騙子們就抓住了這一點,經常在網路上售賣一些虛假宣傳包治百病的保健食品、產品等,而且都用一些人們不懂的科技詞彙來行騙,例如:量子、靈子、太赫茲、小分子肽等等。大家見了以上這些詞彙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那麼如果已經購買了假冒偽劣商品該怎麼辦呢,如何進行投訴維權?
一、撥打12315電話舉報
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可以直接撥打12315舉報。撥通12315電話投訴或舉報,請按工作人員的提示回答問題,如實說出投訴的事實、理由及投訴請求,並說出自己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或其他聯絡方式和被申訴方的名稱、地址、電話。
二、使用微信“全國12315平臺”小程式舉報
在微信內搜尋12315即可搜尋到“全國12315平臺”小程式
第一次使用需要用手機進行實名註冊,註冊成功即可使用,根據購買的情況點選我要投訴或者我要舉報。
下圖是網友舉報虛假宣傳商品的案例,如果要舉報假貨可按照下圖根據實際情況來填寫
在這裡要提醒大家,要將所購買商品的情況、圖片等等資訊儘可能多的提供給12315工作人員,也方便12315工作人員能更快更精準的查處違規商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百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度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問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答要求賠償。
這裡要提醒一下大家,不管從哪個電商平臺買到的產品,都要把相關的收據、發票等票據留存好,也要將與對方進行溝通的聊天內容、購買記錄都要儲存下來作為證據。
以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公佈的資訊:
電子資料作為時代發展的一種新型證據形式, 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佈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將於2020年5月1日起生效。
《修改決定》細化並擴大了電子資料在法律適用中的範圍。電子資料包括下列資訊、電子檔案:
(一)網頁、部落格、微部落格等網路平臺釋出的資訊;
(二)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即時通訊、通訊群組等網路應用服務的通訊資訊;
(三)使用者註冊資訊、身份認證資訊、電子交易記錄、通訊記錄、登入日誌等資訊;
(四)文件、圖片、音訊、視訊、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式等電子檔案;
(五)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儲存、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資訊。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多的手機軟體,比如:簡訊、微信、QQ、郵件、支付寶、各電商平臺的聊天記錄、轉賬、付款資訊等,如果發生糾紛,都可以作為電子證據運用於訴訟。那麼運用電子證據應注意哪些問題,請繼續往下看:
1.明確聊天雙方身份。在網路交流中,我們通常使用暱稱,在參加訴訟時,需要進一步由承擔舉證責任的一方舉證證明對方身份。
2.聊天使用準確用語。避免含糊不清的問答及威脅恐嚇或是誘導式提問,否則可能會導致證據因上述原因被法庭不予採納。
3.電子聊天記錄要完整。收集電子聊天證據時,不能斷章取義,不能與其他證據相互矛盾,要與待證事實相關聯,同時,確保證據的完整性。
4.文字形式聊天記錄的儲存方式。在確保聊天雙方資訊的有效性的情況下,要儲存聊天雙方完整的聊天記錄,聊天只能刪除不能新增,通過比對雙方的聊天記錄確保資訊的真實可靠性,可以通過截圖、錄屏等方式儲存聊天記錄。
5.語音形式聊天記錄的儲存方式。普通話語音可以通過手機翻譯或者直接匯出提取。同時,必須有證據確定說語音者的身份。
6.視訊形式聊天記錄的儲存方式。視訊證據一般採取固定的形式自行拍攝,注意儘量不使用轉載、不知道出處或有後期編輯痕跡的視訊。
7.避免使用不顯示交易金額的借款方式。通過網路進行借款時,應儘量使用轉賬顯示金額的形式,注意避免使用不顯示交易金額的方式進行借款(如微信紅包),通過這種方式借款,可能舉證還需其他證據輔助證明。“微信借條”的文字記錄證據,可以通過截圖、拍照、匯出的方式提取與固定。
“你可以選擇不回訊息,但你發的文字都將作為呈堂證供”,網友的調侃確實不假,新版證據規則變更的內容較多、範圍很應、意義重大,值得所有訴訟參與人研讀。
購買商品時該如何辨別真假
第一我們要檢視所購買商品是否有以下證書
產品生產許可證明;
產品合格證;
質檢證明;
數碼類的3C認證;
保健功能類的需要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 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醫療器械網路銷售備案憑證、 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醫療器械網路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憑證
品牌註冊或授權證明;
UPC碼;
售後政策說明;
如果所購買的商品不具備以上證書的,請大家一定要謹慎購買。
第二我們要檢視商品的防偽標籤是否完整、清晰,如果沒有防偽標籤或都防偽標籤不清晰的,儘量不要購買,或者要求更換具有完整、清晰防偽標籤的商品;
檢視防偽標籤的防偽方式,早期產品一般都會用鐳射、鐳射等防偽技術,可以按照商品包裝上的辨別防偽的方法來辨別即可。
現在大多數商品都使用的是數字防偽方式,我們可以使用手機進行登入網站查詢或發打電話和發簡訊都是可以進行查詢的。
最後,提醒大家,但凡遇到誇大宣傳(量子、靈子、太赫茲、小分子肽等等)、無證書、包治百病等商品一定要遠離遠離再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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