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如何管理黨員(如何加強黨支部和黨員隊伍管理)

本節目由中宣部《黨建》雜誌社黨建網、喜馬拉雅聯合出品。

如何管理黨員組織關係

問:什麼是黨員組織關係?

答:黨員組織關係是指黨員對黨的基層組織的隸屬關係。按照黨章規定,每個黨員無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申請入黨的人一經被批准入黨,接收其入黨的黨組織就把其編入黨的基層組織,從此就確定了他的組織關係。黨員的組織關係一經確定,黨員就可以而且必須參加組織的生活,並在其中積極工作。

問:如何將黨員編入黨組織?

答:每個黨員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者其他特定組織。

(1)有固定工作單位並且單位已經建立黨組織的黨員,一般編入其所在單位黨組織。

(2)沒有固定工作單位,或者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黨員,一般編入其經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園區、樓宇等黨組織。

問:組織關係在什麼情形下需要轉移?

答:黨員工作單位、經常居住地發生變動的,或者外出學習、工作、生活6個月以上並且地點相對固定的,應當轉移組織關係。

問:如何界定組織關係轉接責任?

答:具有審批預備黨員許可權的基層黨委,可以在全國範圍直接相互轉移和接收黨員組織關係。黨組織接收黨員組織關係時,如有必要,可以採取適當方式查核黨員檔案。對組織關係轉出但尚未被接收的黨員,原所在黨組織仍然負有管理責任。黨組織不得無故拒轉拒接黨員組織關係。

問:轉接黨員組織關係的憑證有哪些?

答:黨員組織關係的憑證有3種,即《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黨員證明信》和《流動黨員活動證》。轉移和接收正式組織關係,應當憑據《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轉移和接收臨時組織關係,應當憑據《黨員證明信》或《流動黨員活動證》。

《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是黨員變動組織關係的憑證。黨員因工作單位、居住地等發生變化,外出學習或工作時間在6個月以上且地點比較固定的,應按規定轉移黨員正式組織關係,即開具《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黨員組織關係轉出後,黨員在黨組織中的隸屬關係隨即發生變化,黨員應在轉入的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等。

《黨員證明信》是黨員臨時外出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憑證,即黨員臨時組織關係。黨員臨時外出、開會、實習、學習、考察等,持《黨員證明信》,證明其黨員身份。《黨員證明信》一般只限在6個月內使用。持《黨員證明信》的正式黨員,其組織關係沒有轉移,仍在原單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和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流動黨員活動證》是流動黨員參加黨的活動的憑證。黨員可持證在外出所在地或單位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但不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黨員短期外出開會、參觀、學習、實習和考察等,時間在3個月及3個月以內,無需證明黨員身份的,可不開具黨員組織關係憑證。

來源:黨建網

監製:張振明

稽覈:古麗娟 王群星

責編:陳 蓉 朱琳瑄

校對:白夢潔

製作:朱琳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