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買到假貨怎麼舉報(網上購買了假貨,如何投訴)
大家在網購時,是不是遇到過貨不對版、不發貨、質量較差等問題,每次想維權又不知道具體該找誰?很煩心。
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保障日又來了。今天小編教大家三步維權大法。
第一步,定性質,確定網購商品的性質。
一般商品的型別分為:生鮮商品、食品、電子產品、一般商品、定做商品等等。
為什麼要給商品分型別呢?
因為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適用七天無理由退換貨。如果買之前,不瞭解商品能否七天無理由退換,想當然的認為可以退換,那麼很可能後期退換不了,帶來經濟損失。
1.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法律依據
根據2014年3月15日正式實施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除特殊商品外,網購商品在到貨之日起7日內無理由退貨。
2.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定的商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條,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線上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步,定物件,確定維權的物件。
維權的物件,即究竟向誰提出維權。
大家在生活中有沒有遇到維權被踢皮球,找商家,商家讓你找廠家;找廠家,讓你找商家;找平臺又讓你找商家,如此迴圈。
一般來說,如果商品是購買來的,那麼商家和消費者之間就形成了商品買賣合同(無論是口頭還是書面),這個合同的基本義務,就是如無特殊約定,商家交付的商品必須符合質量標準的合格商品(標準有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標準,此處不展開講解),據此消費者購買了不合格商品可以主張商家的違約責任。
同時,即便不是購買的商品,如果造成消費者損失,也可向商家和廠家主張侵權責任。
第三步,定平臺,確定維權的平臺。
如果靠私力救濟無效,跟廠家、商家反覆協商無果。
可以嘗試公力救濟:
1.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場監管局投訴舉報,撥打12315;
2.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可以向該廠家的行業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舉報
4.還可以向平臺投訴或者向新聞媒體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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