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預置APP解除安裝難怎麼辦

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今天釋出通告,進一步規範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預置行為。通告指出,生產企業應確保移動智慧終端中除基本功能軟體外的預置應用軟體均可解除安裝,並提供安全便捷的解除安裝方式供使用者選擇。

通告全文如下:

工業和資訊化部 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預置行為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範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預置行為,保護使用者權益,提升移動網際網路應用服務供給水平,構建更加安全、更有活力的產業生態,促進移動網際網路持續繁榮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預置應用軟體,是指由生產企業預置,在移動智慧終端主螢幕和輔助屏介面記憶體在使用者互動入口,為滿足使用者應用需求而提供的、可獨立使用的軟體程式。

二、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預置行為應遵循依法合規、使用者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則,依據誰預置、誰負責的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尊重並依法維護使用者知情權、選擇權,保障使用者合法權益。

三、生產企業應確保移動智慧終端中除基本功能軟體外的預置應用軟體均可解除安裝,並提供安全便捷的解除安裝方式供使用者選擇。

四、基本功能軟體限於以下範圍:

(一)作業系統基本元件:系統設定、檔案管理;

(二)保證智慧終端硬體正常執行的應用:多媒體攝錄;

(三)基本通訊應用:接打電話、收發簡訊、通訊錄、瀏覽器;

(四)應用軟體下載通道:應用商店。

實現同一基本功能的預置應用軟體,至多有一個可設定為不可解除安裝。

五、生產企業應完善移動智慧終端許可權管理機制,提升作業系統安全性,採取技術和管理措施預防在產品流通環節發生置換作業系統和安裝應用軟體的行為。

六、生產企業應按照《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號)有關規定,保證預置應用軟體安全合規,明示所提供預置應用軟體的相關資訊,履行登記、稽覈、監測、留存、下架等全鏈條管理責任,完善投訴受理制度等服務保障措施,及時處理使用者投訴,落實個人資訊保護責任。

七、工業和資訊化部會同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加強對預置應用軟體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八、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轉自:央視新聞客戶端

來源: 央視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