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和一般貿易進口的區別(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政策)
中國青年網北京8月21日電據海關總署訊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高度發展以及網際網路的普及,跨境電子商務與人們聯絡愈發緊密,消費者在指尖上可以輕鬆地實現“買全球”。那麼跨境電商進口有哪些模式?我們常見的“保稅倉發貨”到底是怎麼進行的?今天我們就和大家聊聊跨境電子商務網購保稅進口的那些事。
問題一:
什麼是跨境電商進口?
先看看廣義 的跨境電商概念。跨境電子商務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達成交易、進行支付結算,並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種國際商業活動。
劃重點
真正意義上的跨境電商進口(嚴格來說,應該叫“跨境電商零售進口 ”),是指中國境內消費者通過跨境電商第三方平臺經營者自境外購買商品,並通過“網購保稅進口”(海關監管方式程式碼1210)或“直購進口”(海關監管方式程式碼9610)運遞進境的消費行為。
相關的商品應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屬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內、限於個人自用並滿足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政策規定的條件。
2 通過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交易,能夠實現交易、支付、物流電子資訊“三單”比對。
3未通過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交易,但進出境快件運營人、郵政企業能夠接受相關電商企業、支付企業的委託,承諾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向海關傳輸交易、支付等電子資訊。
怎麼知道自己購買的商品是否如商家宣傳的那樣,屬於“正規方式”進口的跨境商品?
可以通過查詢個人跨境電商年度消費額度的方式進行驗證:
1.登入中國國際貿易單一視窗,進行使用者註冊或登入。
2.找到相應入口,進入“公共服務”頁面。
如圖所示,選擇對應年份進行個人額度查詢。
3.在“已消費金額”一欄中,如果存在消費金額,還可以點選消費金額從而開啟消費明細,列出消費者在跨境電商渠道購買,並正式向海關申報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消費的明細記錄。
這樣一來,就可以很清楚地判斷自己從商家購買的商品,到底是不是正式向海關申報進口的“跨境電商商品”了。
問題二: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稅收政策是什麼?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 交易限制為人民幣5000元,個人年度 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6000元。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按照貨物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購買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個人作為納稅義務人,實際交易價格(包括貨物零售價格、運費和保險費)作為完稅價格。
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徵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
完稅價格超過5000元單次交易限值但低於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自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但年度交易總額超過年度交易限值的,應按一般貿易管理。
問題三: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有哪些模式?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主要有兩大模式
模式一:
網購保稅進口(海關監管方式程式碼1210)
這其實就是我們在購買跨境商品時最常見到的“保稅倉發貨” 模式了。
在這個模式下,電商企業先將海外商品以批量報關的方式存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內的“保稅倉”,由海關實施電子賬冊管理。境內消費者下單購買後,商品從境內的“保稅倉”中發出,由國內快遞送達消費者。從時效來說,通常1-3天即可將商品送達消費者。
模式二:
直購進口(海關監管方式程式碼9610)
相對於網購保稅進口,直購進口就是另一種我們在購買跨境商品也較為常見的“海外倉發貨”(或“XX直郵”) 的模式了。
在這個模式下,電商企業直接向境內消費者銷售海外商品。在境內消費者下單後,商品集中從境外海外倉發出,經過跨境物流運輸後,再由國內快遞送達消費者。從時效來說,受“海外倉”所在地以及跨境物流效率等不同因素的影響,需要幾天至幾周不等的時間將商品送達消費者。
問題四:
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業務的具體流程?
STEP1:企業備案
電商平臺企業、物流企業、支付企業等,依據海關報關單位備案管理相關規定,向所在地海關辦理備案手續;其中電商企業應委託境內代理人向該代理人所在地海關辦理備案手續。
STEP2 開設海關電子賬冊
根據實際監管需要,以倉儲企業、電商企業或電商企業境內代理人為單元,開設海關網購保稅進口專用電子賬冊。
STEP3 稅款擔保
在海關備案的電商平臺企業、物流企業或申報企業作為稅款的代收代繳義務人依法向海關提交足額有效的稅款擔保。
STEP4 報文接入
獲取電子申報報文格式規範,按照報文格式規範修改報文後進行業務申報。
STEP5 保稅備貨
將商品批量存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
STEP6 消費者下單
電商企業將網購保稅商品在電商平臺上架銷售,消費者通過電商平臺下單購買,填寫訂購人姓名、身份證、收件資訊並完成支付。
STEP7 三單比對
電商平臺企業或電商企業境內代理人、支付企業、物流企業分別向海關傳輸訂單、支付單、物流單,上述“三單”資訊在海關跨境電商進口統一版資訊化系統中自動進行比對。
STEP8 清單申報
三單對比通過後,電商企業境內代理人或其委託的報關企業向海關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申報清單》(簡稱《申報清單》),在《申報清單》放行之後,保稅倉就會安排對訂單商品進行分揀、打包、貼快遞面單等一系列操作(通常每個包裹對應1票《申報清單》)。
STEP9 出區配送
將放行後的《申報清單》彙總生成核注清單及核放單,辦理出區手續。放行出區的包裹,會在網購保稅進口電子賬冊上核減相應數量,並正式派送給消費者。
溫馨提示
跨境電子商務網購保稅進口業務只能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內開展。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實行“正面清單”管理,目前執行的是《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9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目錄共有1413項商品。其中部分商品備註僅限網購保稅商品。
適用“網購保稅進口(監管程式碼1210)”相關進口政策的商品,按照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不執行有關商品首次進口許可批件、註冊或備案要求。但對相關部門明令暫停進口的疫區商品和對出現重大質量安全風險的商品啟動風險應急處置時除外。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相關商品需符合原產地有關質量、安全、衛生、環保、標識等標準或技術規範要求,但可能與我國標準存在差異。此外相關商品直接購自境外,可能無中文標籤,消費者自行承擔相關風險。
消費者只有在額度內購買,才能夠完整享受到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政策優惠。
消費者以跨境電商方式購買的商品僅限個人自用,不得再次銷售。
來源: 中國青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