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專項扣除怎麼弄(在個稅app填了專項附加扣除)

隨著2019年新年鐘聲的敲響,我們徹底揮別了2018。然而對於每個人來說,進入2019年第一個疑問很快就到來了!隨著新個人所得稅法的正式實施,為保障每個納稅人都能儘早享受到個稅改革的減稅紅利。在“個人所得稅”手機APP中,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功能正式上線。而疑問在於,這個東西究竟應該怎麼用?到底有什麼用?帶著網友的眾多疑問,小編也開始探索個稅抵扣填報在APP端的整個流程,希望通過小編個人的經歷,來為大家提供參考。

個人所得稅APP究竟怎麼用?

“個人所得稅”APP附加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究竟有什麼用?

總的來說,個人所得稅的六個專項扣除是一個政府給予納稅人的福利政策,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說得通俗易懂一點,上有老、下有小、家有房的各位納稅人,以後繳稅的負擔可以減輕不少。

實測開始

實測地點:北京市

實測工具:裝有“個人所得稅”APP的iPhone手機一部

個人所得稅APP

從理論上來說,大家只需要下載“個人所得稅”APP後,通過實名註冊,獲取登入使用者名稱和密碼,進入軟體操作介面,就可以看到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填報介面了。下面,小編就將自己親測的步驟一步一步的分享給大家:

首先,開啟“個人所得稅”APP,第一步是要進行實名註冊,這裡我們可以選擇刷臉登陸,只需要填寫身份證件資訊與姓名,即可進行面部識別,識別後,再填寫登入名、密碼、手機號碼、戶籍所在地等資訊,即可輕鬆完成軟體的註冊。

實名註冊

註冊後,我們在軟體的首頁便可看到六項可以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選項,分別是: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小編此次首先測試了住房租金的填報。

註冊後的首頁資訊

點選“住房租金”後,我們可以看到相關的提示資訊,資訊提示填報前,我們需要準備好住房租賃資訊(如合同編號、租賃房屋坐落地址、租賃房資訊)、工作城市資訊(主要工作城市)以及扣繳義務人資訊(選填)。看過提示後,點選準備完畢,便可正式進入填報的過程。

點選“住房租金”後的提示資訊

進入填報頁面,我們可以看到,軟體又給出了一個提示,提示顯示“若您已填報住房貸款利息,請勿填寫本表,否則可能導致政策適用錯誤,影響個人納稅信用甚至違反稅收法律。”也就是說,住房租金填報與住房貸款利息填報兩項是相互衝突的,進行減稅紅包領取的過程中,僅可享受其中一項。另外,在沒有額外提示資訊的條件下,我們可以預設為其餘四項與這兩項是可以相疊加的。

從步驟表來看,填報的過程一共分為四步,基本資訊、租房資訊、配偶資訊以及申報方式,總的來看步驟比較簡單,一目瞭然,並容易上手。

主要資訊的填寫

接下來進入資訊的填寫,首先選擇需要扣除的年份,之後便是租房及租賃合同上的基本資訊。這裡需要注意的一個問題在於出租方型別。筆者在填寫過程中遇到了一些疑問,相信很多人也與筆者一樣。筆者租住的是“自如”的租賃房,合同上,也寫明瞭是與自如公司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但在填寫出租方型別時就開始犯愁了,究竟應該與合同一致填寫組織呢?還是應該選擇自然人,並填寫房主資訊呢?目前,官方對此並沒有一個具體解釋。而自如方面的管家前期一直告知填寫組織,但後來,又改口了。

自如方面最新的解釋如下:

自如客戶群內截圖及自如方面的通知

隨後,在自如管家處,筆者也得到了這樣的回答:

兩名自如管家的回覆,均表示填寫房主資訊沒有問題

於是,筆者便在這裡選擇填寫房主資訊。點選下一步,選擇配偶資訊,筆者無配偶,於是點選下一步,進入到申報方式的選擇。

申報方式選擇

申報方式的選擇上,也是需要注意一下的。申報方式包括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

1.納稅人選擇申報方式為“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則直接向稅務機關提交資訊,在年度自行申報時才能享受扣除,扣繳單位無法獲取到該種申報方式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2. 納稅人選擇申報方式為“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則單位在使用扣繳端軟體時,在“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採集”模組,選擇需要同步的專項專案,點選【更新】,可以獲取選擇企業扣繳申報的員工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這種方式下,納稅人可以在預扣預繳期間享受扣除。

如果需要公司幫忙處理減稅事項就選擇“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

通過遠端辦稅端(如個人所得稅APP)直接向稅務機關提交資訊,但仍希望在扣繳單位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這時,稅務機關將根據納稅人的選擇,把專項附加扣除相關資訊全量推送至單位,單位在使用扣繳端軟體時,在“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採集”模組,選擇需要同步的專項扣除專案,點選更新,即可以獲取員工已經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扣繳單位根據大家提交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按月計算應預扣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納稅申報。如果未能及時報送,也可在以後月份補報,由單位在當年剩餘月份發放工資時補釦,不影響大家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需要再次提醒,如果選擇在單位按月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醫療扣除的。大病醫療支出第二年度3月1日到6月30日彙算清繳時再扣除。

通過遠端辦稅端(如個人所得稅APP)直接向稅務機關提交資訊,也直接選擇在稅務機關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稅務機關會在彙算清繳期內,根據已提交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及納稅申報資訊,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以上是比較官方的解釋,筆者也諮詢了公司的相關行政人員,得到的回覆是這兩項資訊可簡單理解為,如果不想個人比較麻煩,直接讓公司幫忙抵扣減稅,就直接選擇“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這項即可。

填報完畢後的成功提示頁面

就這樣,填報工作就成功完成了,總的來說,整個過程還是非常的簡單快捷,除了個別資訊填寫的疑問外,整體過程算不上繁瑣。

繼續教育(左)子女教育(右)的準備事項

其他幾項的填報流程與住房租金的填報流程類似,需要注意的是“贍養老人”是指被贍養人年滿60(含)週歲,其他並沒有太多需要額外注意的選項。

大病醫療(左)與贍養老人(右)的準備事項

最後一個問題:我所申報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什麼時間生效?

一般來說,當月申報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在納稅人指定了扣繳義務人申報的情況下,扣繳義務人在三天後即可下載。納稅人可通知自己的扣繳義務人(公司)下載,以便扣繳義務人在計算工資、納稅申報等情況下使用。為保護納稅人的隱私,納稅人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將作脫敏處理。

如果納稅人選擇了自行申報,則需要在次年辦理彙算清繳時扣除。

怎麼樣,在看了筆者的實測過程後,你是否對於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填報專項扣除資訊有了一個更加深入的瞭解呢?筆者也是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目前對於新個稅法不太清楚處於迷茫狀態下的朋友一些必要的幫助!希望可以幫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