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領失業金,每月可領到多少(失業補助金去哪裡領錢)
失業了,沒有收入?
想要申領失業金?怎麼辦理呢?
定期失業金or一次性失業金
有何區別呢?
我們一起來看看!
也就是說
定期失業金可享受的待遇專案更多
如果因特殊情況要離開我市的
非本省戶籍人員
可申請一次性申領失業金!
那麼,如何領取失業金呢?
繼續往下看吧!
定期失業保險金
受理範圍
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失業人員。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超齡人員或靈活就業人員需辦理失業登記
發放的待遇標準
1.失業保險金:按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90%按月發放。
2.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個人不用繳納。有關醫保待遇及辦理相關報銷手續,按我市基本醫療保險現行規定執行。
3.求職補貼:標準為本人失業前十二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的平均繳費工資計算,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不足六個月的按實際領取月數發放,求職補貼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
4.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符合條件的,可領取生育加發、穩定就業鼓勵、自主創業鼓勵、死亡待遇等。
5.領取期限計算: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繳費年限核定:繳費年限滿一年至四年的,每滿一年為一個月的,超過四年以上,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每次失業核定的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領取期限如下表)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計算 | ||||||||||||||
繳費年限 | 滿 1 年 | 滿 2 年 | 滿 3 年 | 滿 4 年 | 滿 5 年 | 滿 6 年 | 滿 7 年 | 滿 8 年 | 滿 9 年 | 滿 10 年 | 滿 11 年 | 滿 12 年 | 滿 13 年 | 滿 14 年 |
領取期限 | 1 | 2 | 3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6.失業保險金不得代簽冒領。社保局於申請次月將失業保險金劃入本人的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
下列情形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徵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其法定退休年齡。
所需材料:
(一)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影印件(若申請人社會保障卡處於制卡中、未啟用、掛失補辦等狀態,可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及銀行存摺借記卡);
(二)填寫《失業保險待遇申領表》。
辦理程式
線上申領:登入廣東人社APP、粵省事、支付寶、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以及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等平臺申領。
線下申領:在工作日攜帶所需資料到參保所屬鎮(街道)社保辦事處辦理;或在社保智慧終端自助機自助辦理。
非本省戶籍人員要離開我市
如何申領一次性失業保險金呢?
非本省戶籍人員
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申領
受理範圍
非本省戶籍(包括臺灣、香港、澳門居民)的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要求不在參保地按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且不轉移失業保險關係的。
所需材料
(一)填寫《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
(二)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影印件(若申請人社會保障卡處於制卡中、未啟用、掛失補辦等狀態,可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及銀行存摺借記卡);
(三)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
辦理程式
(一)線上申領: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登入粵省事小程式,或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辦理。
(二)現場申領:在工作日攜帶所需資料到參保所屬鎮(街道)社保辦事處辦理。
計發標準
1.失業人員失業保險繳費年限滿12個月計發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為其本人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
參保每增加12個月,其可申領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相應增加其本人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
最多可申領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不得超過其本人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乘以24的乘積;參保繳費不足12個月的部分,不計發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2.失業人員前次失業有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該部分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按照尚未領取期限的月數乘以60%再乘以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計發。
3.失業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申領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為其本人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失業人員年齡距離本人法定退休年齡當月不滿24個月的(含申領當月和法定退休年齡當月),其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計發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但最多不得超過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所剩月數(含申領當月和法定退休年齡當月)與其本人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的乘積。
4.失業人員雖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已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不得申領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5.失業人員按本條規定計發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少於按本人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40%乘以繳費年限的,可補足相應差額,但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總額不得超過其本人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90%乘以24的乘積。
注意:若申請人社保卡處於制卡中、未啟用、掛失補辦等狀態,可提供本人身份證及銀行存摺借記卡。
佛山釋出編輯部
來源:佛山12345
責編:鄭婧筠
審校:劉燕君、梅玉珊